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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专题


女军人告单位8年 

北京开审首起涉军民事诉讼案

    

    日前,在北京市高级法院门前,64岁的顾健和爱人陈竹波手挽手站在霏霏细雨中,陈竹波穿的棉外套从肩头一直湿到了腰间。他们在等待顾健诉原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论证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研究中心)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开庭。

    为了这个案子,夫妇俩从基层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,付出了8年多的努力,终于获得了以现役军人身份在地方法院参加诉讼的权利。

    这8年艰辛的起点在1995年9月5日上午8时20分左右。时任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的顾健按单位通知,到食堂粮库买面粉。当顾健交钱时,粮库里码放的面粉垛突然倒塌,将顾健埋在了里面,造成顾健左侧8根肋骨骨折,左肩胛骨骨折,肺被戳破,胸腔排出积血达1000多毫升,丧失20%的劳动能力。事后,因对单位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办法不满意,顾健到丰台法院起诉。1997年4月,丰台法院判研究中心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,并向顾健赔付相关费用。

    研究中心上诉到二审法院,二审法院以“顾健是军人,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”为理由,驳回了顾健的起诉,并撤消了一审法院的判决。顾健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出申述,一年以后再审的申请被驳回。她向全国人大代表、法学专家反映了情况,2001年最高法院复函解放军军事法院,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应该实行自愿原则,当事人有权选择在军事法院或在地方人民法院起诉。今年8月5日,最高法院认为顾健的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立案条件,将顾健一案发回北京市高级法院再审。

    回想起这几年的磨难,陈竹波刚在纸上给记者写了句“真理向是辩益明”后,就掩面而哭。在法庭上,研究中心承认应该承担顾健被砸伤一事的主要责任,但认为当时顾健不听劝阻,擅自闯进粮库,所以也有部分责任。但顾健认为,所谓的劝阻根本就是研究中心为了推卸责任而编造的谎言,自己就是想要此事有一个公正的结论才坚持打了8年的官司,希望法庭维持一审的原判,判定研究中心承担全部责任。本案将择日宣判。


   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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