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事答辩状
(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)
答辩人
因 一案,
提出答辩如下:
此 致
人 民 法 院
附:本答辩状副本 份
答 辩 人
年 月 日
注:1. 本答辩状供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,用钢笔或毛笔书写。
2. “答辩人”栏,应写明姓名,出生年月日,民族,籍贯,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,住址等。
3.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,应具体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及其住址。
4. 答辩状副本的份数,应按原告的人数提交。